(楼主)学而不厌
2021-09-10 16:31:44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全国税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事业单位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河北省税务系统部分市局、县(市、区)局信息中心。具体工作职责: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等工作。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河北省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拟招聘35名工作人员,均为基层信息岗位(管理岗),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其中专业参考《2021年度税务机关公务员招录专业类别目录表》设置。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如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和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官网(http://hebei.chinatax.gov.cn)、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发布招聘公告。
7.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于9月23日9:00至9月25日22: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4.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综合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计算机专业知识成绩)÷2×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人选名单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官网公布。
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官网(http://hebei.chinatax.gov.cn)、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招聘人员,并办理备案手续。
经备案后,由具体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981426(省税务局纪检组)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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