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职业院校美育典型案例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要求,推动职业院校美育工作发展,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美育专门委员会启动“2023年职业院校美育典型案例”征集活动,聚焦美育课程建设与美育改革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面向职业院校征集美育典型案例,编印《美育典型案例集》,推广美育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升职业院校美育整体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案例可围绕但不限于以下选题内容:
(一)学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二)学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三)学校美育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探索
(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表现形式的传承与创新
(五)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六)学校美育协同机制、保障机制和评价体系构建
(七)学校校园文化环境育人
(八)学校美育数字化资源建设
二、原则
(一)真实性
因地因校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学生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 实效性
对职业院校美育教育工作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三)创新性
注重创新,为推进职业院校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四)典型性
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职业院校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报送
(一)内容要求
各院校可根据本校实际工作,选取一个或几个方面形成典型案例,重点突出工作的特色与亮点,案例数量不限,要求摘要300字以内,案例正文3000-5000字,图片5-8幅。
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
(二)报送方式
提交电子版材料,将案例材料、案例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于2023年9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115447792@qq.com。
(三)格式要求
案例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
四、成果形式
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美育专门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各校报送的案例进行评审并编印成《美育典型案例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王适 电话:17820559168
李俊 电话:15915865548
美誉专委会秘书处:
杨玉茗 电话:010-58840268
附件:
1.案例汇总表
2.案例格式要求
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
2023年6月21日
附件
声明:本文系转载,是用于学习教育使用之目的。若有错误或侵害权利人权益,请留言,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文明上网 客观留言 严禁造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