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院校“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23〕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动各地各职业院校加强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德技并修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研究,决定在巩固拓展2022年有关教育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职业院校“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
二、总体要求
坚持正确方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坚持价值引领,教育引导学生衷心拥护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把小我融入大我、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坚持育人为本,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突出职教特色、强化实践育人,打造职教育人活动品牌。坚持全员参与,完善“校校组织、班班活动、人人参与”的工作机制,线上线下结合,让每一名学生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坚持常抓不懈,以“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为主题,推进活动育人常态化规范化系统化,将活动开展与课程教学、学生管理、职业指导、创建文明校园相结合,做到“年年有计划、月月有主题”。
三、活动内容
(一)“职教生心中的二十大”活动
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全年持续推进,不断深化师生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教育引导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树立技能成才、强国有我的奋斗理想。
1.书记校长领学。职业院校书记、校长继续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走进课堂为学生讲专题思政课的工作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本地区职业院校协同作用,推动组建书记校长宣讲团、巡讲团,带动提升区域宣传教育水平和成效。
2.专题活动联学。组织职业院校继续开展“二十大代表进校园”“同上一堂思政大课”等主题党(团)日、团组织生活会、班会、报告会、座谈会、实践活动,用好教育部等八部门指导建设的“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结合以党史为重点推进“四史”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统筹开展师生共学、区域联学,做到互学互鉴互促。
3.风采展示促学。结合职业院校学生年龄和认知特点,广泛开展主题演讲、征文、展演展示等活动,引导学生畅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感想感悟。指导推动学生正确理解中国式现代化,积极参与“写给2035年的我”“未来工匠说”等活动,结合所学专业展望美好前景,明确努力方向。
(二)“未来工匠”读书行动
深入推进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落实行动实施方案各项要求,用好国家智慧教育读书平台、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在职业院校开展特色品牌活动,营造浓厚读书氛围,引导激励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提升阅读素养、科学素养,培养思维能力,培育读书标兵,打造书香班级,建设书香校园。
1.领悟谆谆教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全民阅读大会举办的贺信精神,加强阅读引领,涵育阅读风尚。以《习近平的读书故事》《习近平自述:我的读书心得》等篇目为必读重点,学习体会习近平总书记的读书之道,养成终身阅读良好习惯,快乐阅读、健康成长,修身养志、增长才干。
2.师生共读共享。各地指导职业院校坚持价值引领,书记、校长当好领读者,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等推介符合学生认知特点的优质书籍,推动建立“书记校长带头、教师示范、学生参与”的共读机制。因地制宜组织校园读书节、读书周、主题读书月、主题班会等,开展读书心得报告、“我最喜欢的书”“我最喜欢的金句”、主题征文、手抄报展示、“最美朗读者”等征集推介活动,一校一策打造读书活动品牌。
3.榜样引领带动。职业院校邀请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劳动模范、技术能手、优秀毕业生等榜样人物进校园,交流分享对自己成长成才影响最深刻的一本书,倡导学生共同阅读,用榜样人物、身边的优秀朋辈引领带动学生,进一步激发读书热情。
(三)“悦读伴我成长”职教学生读党报活动
巩固2022年以来有关活动成果,持续引导学生读党报党刊、学原文原著,推进“大思政课”建设,推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
1.跟读跟学。各地指导职业院校继续用好“主编带你读党报”视频,作为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重要资源,结合晨读、“课前五分钟”、班会等教育活动,组织学生收听收看、跟读跟学,积极参与留言、答题、主题征集等互动活动。
2.师生共学。调动发挥班主任、思政课教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指导有基础的学生,师生共读《人民日报》有关篇目原文,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引导学生自觉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3.交流互学。职业院校组织读报、演讲、专题展示、留言投稿等多种活动,线上线下结合,师生同读、同思、同讲,交流阅读《人民日报》的心得体会。人民网组织主编团队走进职业院校,与师生面对面交流,设置有关栏目,展播优秀成果和师生风采。
(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
突出活动育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领职教学子坚定历史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自觉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
1.弘扬中华传统美德。通过报告会、微视频、海报设计、礼仪表演、诵读、演讲、戏剧、美德实践典型展示、交流活动等,大力弘扬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
2.诵唱写讲中华经典。各地指导职业院校继续以诠释中华优秀文化内涵、彰显中华语言文化魅力、弘扬中国精神为目标,组织学生阅读、诵读、演唱、赏析、书写、篆刻中华经典,积极参与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用好中国语言文字数字博物馆,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厚植爱国情怀。
3.传承非遗铸就匠心。以“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为主题,以“学非遗、传非遗、展非遗”为重点,引导学生结合所学专业,创作展现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教育特点的传统美术类、传统技艺类作品,开展系列展示,培育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提高学生参与非遗学习、保护、传承和宣传的积极性。
(五)“文明风采”活动
各地各职业院校围绕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各方面,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有益于学生成长成才的活动内容,结合实际选取师生认可度高、参与面广、针对性强、职教特色突出的活动形式,创新开展“文明风采”活动。
1.校风学风建设。强化行为规范养成、法治意识、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加强培育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和科学精神,深化生态文明、禁赌禁毒、数字素养、厉行勤俭节约、防止拐卖诈骗等方面教育。学习弘扬雷锋精神,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学习签署践行活动。
2.综合素养提升。落实劳动教育、体育和美育有关要求,完善劳动教育清单,重点围绕珍爱生命、健康成长,开展学生心理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校园抗艾防艾行动,教育引导学生充分认识疫情防控伟大成就。组织学生积极参与中国农民丰收节、第四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等。
3.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落实《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有关部署,积极开展各民族学生共同参加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引导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展示和总结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力求实效,加强对职业院校的指导,要用好现代信息技术和“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展示活动成效。2023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以近年来系列教育活动和“未来工匠”读书行动成果为重点,集中做好宣传展示,展现学生爱国热情、奋进风采,讲好职教故事。要精选“职教生心中的二十大”展演展示作品、“未来工匠”读书行动和“悦读伴我成长”职教学生读党报活动优秀成果,制作展示视频,通过省、市、校级短视频号、公众号等广泛推送播放,筑牢拓展网络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阵地,促进社会公众了解和正确认识职业教育。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把好各项展示成果的政治关。
(二)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将在湖南举办“未来工匠”读书行动经验交流有关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通过“职教小微”抖音号、“职教之音”微信公众号、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文明风采”活动网站等广泛宣传展示各地各职业院校系列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推送优秀成果视频,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典型人物、典型活动的深入挖掘和宣传报道工作。各地各职业院校可将活动动态随时提交到“文明风采”活动网站,包括文字报道、图片、视频等(相关要求及操作指南见网站有关栏目)。
(三)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阶段总结本地区系列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做好优秀成果、典型经验做法的激励、展示。要认真填写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撰写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下一步建议等),制作不超过5分钟的本地区总体活动情况介绍视频(采用MP4格式封装,下同),视频将在“文明风采”活动网站展示。
五、材料报送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3年7月10日前报送统计表、总结视频等上半年总结有关材料,及本地区开展系列教育活动的方案或通知,推荐总数不超过10个的“职教生心中的二十大”活动、“未来工匠”读书行动和“悦读伴我成长”职教学生读党报活动的优秀成果视频(每类不超过5个,单个视频3~5分钟),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1月20日前再推荐总数不超过10个的优秀成果视频(要求与上半年相同),报送全年总结有关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李玲玉、赵强,010-62389019(“文明风采”活动网站);贾蔡伦、刘俊,010-66097826(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电子邮箱:zcsdyc@moe.edu.cn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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