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同点。技工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相同点不少。如:
1.均属教育。技工教育与职业教育的中心词都是教育,都通过相似的形式开展以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教育,均属于国民教育范畴。
2.均属职业教育。技工教育是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教育法》包括技工教育。
3.均实施人力资源开发。技工教育与职业教育都以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以全日制学校教育为主要形态实施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二者都是国家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不同点。技工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区别也客观存在:
1.教育的性质不同。职业教育是关于职业的教育。“职业”即此类教育的性质。进入职业教育院校的学生,就被当作准职业人来培养。“职业”的概念宽泛而模糊。技工教育是关于身份的教育。“技工”即此类教育的性质。进入技工教育院校的学生,就被当作准技术工人来培养。培养对象分为三级:中级技工、高级技工、预备技师。学生毕业之后主要是到用人单位当工人。“技工”的概念单一而清晰。教育的性质不同,就要求院校类型和教育类型不同。不同类型的院校培养不同类型的人才。以职业教育院校为例,哪一个职业教育院校愿意去培养“工字不出头”的技术工人?
2.培养目标不同。技工教育院校与职业教育院校都明确要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但实践过程中,二者的区别明显:职业教育院校虽也学习技术技能,但重点落在理论学习与升学考试上,技术为形,学历为神,实质是在培养学历人才;技工教育院校重点落在通用能力和专业能力培养上,职业为导,就业为标,实质是在培养技能人才。
3.市场需求的着力点不同。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二者都要面对两个市场:生源市场和就业市场——学校入口型市场和学校出口型市场。职业教育院校办学立足于生源市场——学校入口型市场,着力满足学生和学生家长对于高学历的市场需求,大力创建高学历通道,在中职院校升格大专高职院校之后,又大力推行大专高职升格本科高职院校和学士授予升格硕博士授予计划。目前,绝大多数中职学校已成为高职院校、职业教育本科的生源学校,学生通过3+2大专、3+4本科制度安排很容易获得高学历。可以说,我国已完全实现与普通教育相似的中、高、本、硕四级阶梯升学导向的职业教育模式,成为与普通教育高中、专、本、硕体系对应的趋同式、翻版式教育,为我国家长和学生增加了一条通往高学历通道,走的是职业教育领域的学历型教育路线,主要是顺应了生源市场的需求。
技工教育院校办学以企业技能人才需求和促进毕业生就业为导向,立足于就业市场,着力满足企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的需求,设置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三个层次院校,开设中级技工班、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既与国家“新八级工”制度对应,也与相关企业紧密合作,培养三次产业企业发展所需各级各类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重视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走的是技能教育、技能就业,技能成才的路线,主要是顺应了就业市场的需求。
4.办学层次划分标准不同。职业教育院校以学历作为标准,按中专学历、大专学历、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划分培养层次,分设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职业教育本科院校三个层次学校,走的是与普通教育办学层次相似的精英教育道路;技工教育院校以技术工人身份层次作为标准,按中级技工、高级技工、预备技师(技师)划分培养层次,分设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三个层次学校,走的是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都不同的自成体系的平民教育道路。
5.校企合作的认识不同。技工教育院校、职业教育院校都认为校企合作重要,但实践情景大不相同。从主管部门文件部署到学校具体实践看,多数职业教育院校没有把校企合作作为办学的基本制度来认识、要求、推行,多数学校忙于升学教育和宏观层面的产教融合,形成了校企双方浅层合作或形式合作的态势;技工教育院校不同。在人社部的高度重视和直接指导下,从2010年开始,就通过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把校企合作落实为基本办学制度。经过多年的努力,校企合作培养学生不仅成为所有技工院校的共识,也成为技工院校师生的自觉行动。多数学校在构建校企双方利益共同体上下功夫,逐步建立具有市场机制特点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形成了校企深层合作的格局。
6.课程改革程度不同。技工教育院校、职业教育院校都重视课程改革,但区别明显:职业教育院校专业课开展理实一体化课程改革,改革的内容是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改革的目标是实现“高学历+高技术”人才培养;技工教育院校的课程改革分两类:
技工教育院校的课程改革目标是实现“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
7.教师培养要求不同。职业教育院校要求专业教师要具备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走的是理实一体化教师培养路径;技工教育院校要求专业教师要具备与所教专业对应的企业岗位技术能力,要求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让学生学习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走的是工学一体化教师培养路径。
8.职业技能培训的地位不同。绝大多数职业教育院校满足于学制教育,对职业技能培训不够重视,多数职业院校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技工教育院校却高度重视。一是从2012年开始,就通过技工院校《设置标准》,把职业技能培训规定为技工院校办学的一个职能,与学制教育业务相连、资源共享、合作培养、完成规定任务;二是对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三类学校规定具体任务。如,“普通技工学校年职业培训规模800人次以上”、“高级技工学校年职业培训规模2000人次以上”、“技师学院年职业培训规模2000人次以上。其中,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年培训规模不低于1000人次”。
9.职业技能评价的作用不同。职业教育院校推行1+X证书制度,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没有强制性要求;技工教育院校实行“双证书”制度。早在2012年人社部颁布实施的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三类学校《设置标准》里,就明确规定“技工学校学生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学生毕业前必须获得与所学专业对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0.办学路径不同。技工教育与职业教育走的是两条不同的办学路径:职业教育的职业教育院校是以学历为特征,以升学为导向,走培养学历人才为主的办学路径。技工教育的技工教育院校是以技能为特征,以就业为导向,走培养技能人才为主的办学路径。
来源:景容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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